“帮扶人这个月是否来开展帮扶工作?”“2018年的产业扶贫项目今年收益分红没有”……这是近日发生在嵩明县纪委监委扶贫领域专项督查组与建档立卡户进行交谈的一幕。
今年以来,嵩明县纪委监委以开展大排查、大查处、大警示、大预防为抓手,全面实行“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纪委”的“片区协作”执纪审查工作模式,强化扶贫领域再监督再检查。截至目前,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起,追责问责2人,对工作职责履行不到位的25名领导干部进行了提醒谈话,纠错诫勉谈话8人。
深化思想自觉,推动责任落实。县纪委监委以“脱贫不松劲”的思想,紧盯责任落实,深化专项治理工作。针对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建立专项治理“十一项机制”,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决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确保纪律“带电”、制度“长牙”,切实推动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既当好脱贫攻坚的“指挥员”“战斗员”,又当好管党治党的“施工队长”。
创新工作模式,提升监督实效。全面实行“委领导+纪检监察室+派驻机构+镇纪委”的“片区协作”执纪审查工作模式。以镇(街道)为一个监督检查片区,按照派驻纪检组为主导,县纪委纪检监察室和镇纪委协调配合,对当月“片区”内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本片区内监督检查重点,成立纪检组组长带队,监督检查室、镇纪委干部参与的监督检查组,开展“片区联动”监督检查,并对检查发现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处置意见,上报县纪委党风室汇总,再按照《嵩明县纪委执纪监督工作办法》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坚持问题导向,强化精准监督。今年以来,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重点问题线索滚动式、多轮次监督检查。对驻村工作纪律、入户工作作风、驻村帮扶措施、精准帮扶效果等情况深挖细查,详细了解各镇各部门在巡察和上级检查反馈扶贫领域问题整改情况,扶贫领域工作台帐、作风问题以及对全县预脱贫村2018年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情况,产业资金使用、收益及分红等情况。督查组坚持逐条逐项、见人见事、证据扎实、分析精准、意见具体的“五条标准”,采取听对象陈述、查原始资料、看实际现场、问经手经办、访左邻右舍等方式,重点聚焦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力促精准扶贫政策落地开花。检查共发现问题14个,对存在问题的11名责任领导进行责任追究。
深化源头治理,推动标本兼治。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各镇各部门进一步强化制度执行,形成专项治理工作合力。同时,督促扶贫领域各职能部门制定完善脱贫攻坚责任制落实细则,实行“一月一检查一分析”制度,及时将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扶贫领域有关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建立长效机制。(张杨 邱必文)